"非常6+1"是中央電視臺的一個知名節目的名稱是不可否認的事實,"非常6+1"是其獨創的也是事實。"非常6+1"具有知名度和商業利用價值更是事實。娃哈哈公司申請注冊"非常6+1"的目的是想利用其知名度恐怕也難以否認。因此,從情理上看,娃哈哈公司未與中央電視臺協商的情況下,就將其獨創的知名節目的名稱申請注冊,謀取專用權的做法是不當的,與其企業的身份和信譽不相稱,這有點類似德國西門子公司申請注冊我國海信公司的"HISENSE"商標,這樣做恐怕會損害娃哈哈企業的良好信譽,最終可能會得不償失。但從目前我國商標法和有關法律上看,娃哈哈公司的行為恐怕難以稱其違反法律的規定,除非“非常6+1”能作為馳名商標對待,否則娃哈哈的申請注冊行為難以從法律上制止。但一個企業要想不斷發展壯大,僅僅依法辦事恐怕還不夠,還得保持和提高企業的職業和商業道德水平準。作為常常受到商標侵權困擾的娃哈哈公司如此作為,讓人失望和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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