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有關奇瑞公司(注:使用在汽車上的“QQ”商標的實際注冊申請人是蕪湖奇瑞科技有限責任公司,實際使用人是奇瑞汽車有限公司)和騰訊公司(注冊人: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)的“QQ”商標注冊糾紛引起了媒體和大眾的關注,但是有些報導與事實有出入,筆者希望在此澄清一些事實,并提出有關問題,供業內外人士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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